湖南株洲醴陵市直事业单位选调26人公告
为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人员结构,充实配强人员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名。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计划
面向醴陵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调工作人员26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3.为醴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录聘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至23日,26日至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502办公室(醴陵市解放路东段劳动大厦)。
(三)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醴陵市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工作经历证明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并经主管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附件3);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本次选调考试专业目录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3.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选调考试现场防疫要求。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总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三)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履职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四)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五)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六、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选。将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选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选调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人社局 0731—23309392 0731-23240958
醴陵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731-23726211
本次选调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xlsx
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稿).docx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