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 2020-10-20 10:14:0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其中人文与艺术学院专任教师1名,体育学院专任教师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s://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0月28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通过邮箱(hufehr@163.com)上传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专业学术水平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素质。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第一个聘期叁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谭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邮箱:hufehr@163.com(接受简历及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办公楼523室)


  附件:1018非事业编专任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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