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7人公告
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要求及旗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在我旗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面向全旗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7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详见《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一览表》(附表1)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动物防疫事业,有奉献精神,有责任心,协调能力强。
3.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招聘人员具体条件
1.畜牧兽医科研教育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三)招聘人员服务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旗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为旗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招聘程序
(一)2020年10月19日至25日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发布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如因疫情等极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请与负责现场报名的相关部门电话联系,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候。
3.现场报名地点: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三楼兽医股,咨询电话0482-6607017。
4.户籍条件:应具有扎赉特旗户籍。
5.年龄条件:年龄55周岁以下。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电子版《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完成后打印一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各项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后提交材料均无效。
7.资格初审时应聘人员应具备《一览表》(附件1)所要求的相关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8.资格初审有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乡(苏木、镇、场)一个工作岗位;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初审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书面审查的依据。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过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由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特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逐项内容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扎赉特旗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如果一个乡(苏木、镇、场)人数报名众多,将由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领导小组按技能考核结果(个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家点题询问),择优录取。
(四)公示和聘用
1.拟招聘人员信息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在其他岗位未录入人员中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递补。
3.按照农业农村部文件规定,特聘人员聘任期为1年,服务期满,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签定服务协议内容根据服务效果质量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4.所有招聘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任资格。
5.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工资。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特聘人员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人员的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旗农牧和科技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