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邯郸市国资委引进博硕人才公告
邯郸市国资委关于2020年引进博硕人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我下属事业单位国资委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邯郸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幼儿园前身为机械局幼儿园,于1958年建园,2017年正式更名为邯郸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幼儿园。位于邯郸市丛台区朝阳路4号,面积为2530平方米。正科级差额事业单位。我园现有在职职工23人,聘用人员37人,致力于为3-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学工作;幼儿保育。
二、选聘专业及岗位
国资委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音乐、舞蹈学、美术学、学前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汉语国际教育等相关专业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招引国内硕士研究生高校为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省重点大学,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硕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
6.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为了提高选聘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硕士研究生选聘所有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专接本;
8.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0.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施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
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信息,报名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24时。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包括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硕士报到证、硕士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证明(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毕业应聘者由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电子版和本人填写的报名表报送至本次选聘所报岗位指定邮箱(gzwjgyey@163.com),邮件要求以文件夹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应聘者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测评,由国资委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本环节由国资委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制定具体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琴法、视唱、绘画、舞蹈、讲课)、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内容,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直接淘汰,评委注明原因。
面试成绩,当天在国资委公示栏公布。
面试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国资委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国资委专版公示7 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国资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国资委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引进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住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住人才公寓,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按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待遇执行。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国资委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056091 15200113119
联系人:申蕾
监督电话:0310-3055690
邯郸市国资委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