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市教育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鹰潭教育高质量、优质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鹰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鹰潭市教师交流发展中心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市范围内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务实;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1年以上的党务、办公室或人事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或者未满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10月31日。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7:00。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鹰潭市教育局人事科(D515办公室)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1)、2寸蓝底免冠照3张(均附电子版)和单位出具的1年以上的党务、办公室或人事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遴选工作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开考比例一般为1:3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达不到的,酌情减少遴选计划。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考察。市教育局联合驻局纪检组和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了解,并根据考察结果和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作为唯一依据)综合提出拟入围体检人选,报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最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者取消入围资格。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遴选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综合确定递补人选。
(五)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1.确定试用人选。市教育局根据体检情况提出拟试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试用人选试用期1-3个月,具体由各用人科室和单位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并提出试用期间考核初步意见。
2.调入。根据试用人选试用期表现,人岗相适度和考核情况,市教育局党委研究提出拟调人员名单,提请市人社局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被确定考察人选后,所在单位提拔使用的,不予调入。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必须详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此次遴选资格。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闱人员,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为便于公开遴选工作顺利开展,体现遴选工作严肃性、公开性、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0701-6229260(市教育局)
0701-6440388(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01-6229125
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