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7人公告
来源: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0-10-22 14:58:58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三支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学院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7.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校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8.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时限要求,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三支队伍”招聘计划17名,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5名,专职辅导员6名,专职组织员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院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2020年10月19日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各1份;本科、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查询)各1份;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1份(公告附件下载);
(8)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要求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改报,并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报名登记表》至报名处。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6.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5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毕业学校等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思政课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2)专职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包括辅导员职业能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等相关知识。
(3)专职组织员岗笔试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发展党员、基层组织选举等相关知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1)思政课教师岗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6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4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评委确定,实行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备课时间为45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现场抽取答辩题目,答辩时间10分钟。
专职辅导员岗面试采取主题演讲(占50%)和案例分析(占50%)两个环节进行。主题演讲时间10分钟;案例分析时间10分钟,考生现场抽取案例后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备课时间45分钟。
专职组织员岗位面试采取主题演讲(占50%)和专业能力测评(占50%)两个环节进行。主题演讲时间10分钟;专业能力测评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考生现场抽取答辩题目后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备课时间45分钟。
(2)面试成立专家组,每组人数为5人,外聘专家。
(3)面试工作全程录像。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
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 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选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院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力度。学院成立公开招聘监督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级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严格疫情防控制度。学院防控办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做好招聘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和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名(考试)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如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14天以来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咨询、监督电话
相关招聘事宜解释权归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4-2662271
监督电话:0354-266775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相关表格.rar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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