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0-10-22 14:59:43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和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5人,(详见附件《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2020年第2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为45岁以下。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列表》,填写《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xls格式)、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为3*4,分辨率300*400及以下,文件体积50kb以下),共3份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我院公布的报名邮箱。为便于归类,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必须以“专业+姓名”命名,否则不予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6日8:00起,2020年11月2日17:30止,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我院组织人事部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组织人事部审批后方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我院人事部门依据公告、岗位列表及考生报名登记表,完成资格初审并邮件反馈考生。考生可在发送报名邮件48小时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可电话咨询我院组织人事部。


  四、资格复审


  (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复审时间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审地点:省三院组织人事部。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面试


  面试人选与本岗位计划3:1比例,依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由我院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我院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实行百分制,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体检


  按岗位计划和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及时间由我院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我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审批聘用


  我院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2021年7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 应聘人员,不予审批。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卫建委、省人社厅业务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我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931-4678295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纪委监督电话: 0931-8168270


  附件:1-2


  1.《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列表》(2020年第2期)。


  2.《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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