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龙山区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3人公告

来源: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 2020-10-25 11:06:56
  辽源市龙山区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建设龙山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力度的工作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在择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五年内不得报考龙山区事业单位。
 
  4.请考生实时关注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5.此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招聘设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有意向报名的考生可以在龙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龙山区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slsqrc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8:30至2020年11月9日16:30。经资格审查确认后,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龙山区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在龙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生可自行查阅。
 
  (三)资格条件复审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
 
  2.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由龙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
 
  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考生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沟通协调及专业能力等方面考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要求
 
  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查询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考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在龙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生可自行査阅。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区人才办派出工作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首次递补后,个别单位招聘岗位再次出现空缺的,主管部门可申请再递补1次。
 
  5.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招聘政策
 
  1.本次招聘人员通过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聘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2.免收本次招聘人员报名、考试、培训等相关费用。
 
  3.本次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区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
 
  招聘相关政策与工作程序由龙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37-3166191
 
  附件:龙山区招聘报名登记表
 
  龙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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