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公费师范生招聘35人公告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是由市政府主办、市教育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主管、安康高新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康中学联合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寄宿中学。学校位于高新区高新大道,占地面积225亩,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规划开设96个教学班、容纳4800名学生就读。学校于2019年秋季开学,现有学生2200人,42个教学班,教师173人。学校以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发展定位,按照“五年市内领先、五年省内一流、五年全国知名”的办学思路,实施“品名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战略,使其成为安康市规划档次最高、设施条件最好、办学理念最新、师资力量最强、学生卓越发展、教育质量一流的品牌名校。为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2021届公费师范生。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岗位:
共招聘2021届公费师范生35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6人,高中数学教师6人,高中英语教师6人,高中物理教师5人,高中化学教师3人,高中生物教师3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性质:本次招聘教师均为正式入编事业单位公办教师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1月1日)。
4.持有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
5.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陕西师范大学就创网(http://job.snnu.edu.cn)、安康中学高新分校网站(http://www.akzxgxfx.com/)、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①线下方式:2020年11月1日9:00至12:00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现场报名;②线上方式: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将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邮箱akzxgxfx@sina.com。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招聘2021届公费师范生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聘用),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线下方式报名者采取现场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线上方式报名者在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校园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答辩与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讲课内容自选现行高中必修教材,提前备课,现场讲课。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安康中学高新分校网站 http://www.akzxgxfx.com/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次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李老师 1365915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