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湛江雷州市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3人公告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2020-10-27 08:24:40
雷州市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驾驶员3名,其中B1牌(在本院工作期间不得降级)驾驶员2名、C1牌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报考C1牌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报考B1牌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八)持有报考相应职位的驾驶证。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与雷州市人民法院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8.其他不宜担任驾驶员的情形。
三、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eizhou.gov.cn)和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雷州市新城大道118号雷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格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表格均需用A4纸打印;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雷州市人民法院2020年汽车驾驶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须本人亲笔填写)、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领取准考证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准考证领取
(1)考生凭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作查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驾驶技能测试和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17:30;
(3)准考证领取地点:雷州市新城大道118号雷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604室;
(4)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09:00-10:30;
(2)笔试地点:雷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交通法规、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2.驾驶技能测试
(1)驾驶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09:00开始;
(2)驾驶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驾驶技能。
4、考试总成绩
考试包括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eizhou.gov.cn)和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公布。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该岗位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eizhou.gov.cn)和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中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雷州市人民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及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州市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要求与拟招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导致拟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没有发现问题予以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薪酬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人员为雷州市人民法院临聘人员,B1驾照的驾驶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五险一金计入其内),C1驾照的驾驶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五险一金计入其内)。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8499390。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雷州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雷州市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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