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人才155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0-27 09:33:06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者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审核;


  (七)国(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需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6日。


  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直接投递《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ntcdczp@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报名审核: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7日,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551509。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至11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疾控机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10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序号为12-20、32-39的岗位组织笔试,如报考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可降低为2:1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将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nantong.gov.cn)公告。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方式详见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同时缴纳100元笔试考试费;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7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序号为1-11、21-31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序号为12-20、32-39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告。南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份;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3份,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3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


  4)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3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报考序号为12-20、32-39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序号为12-20、32-39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序号为1-11、21-31岗位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序号为12-20、32-39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序号为1-11、21-31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53629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


  附件1.《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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