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环县超限检测站招聘公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人公告

来源:环县人民政府 2020-10-27 15:21:49
  环县超限检测站招聘公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聘公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环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的),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有志于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能适应24小时轮流交替值班工作方式,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聘)用等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904室(环城镇光明路4号)。


  3.所需材料: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11月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2020年11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


  2020年11月11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公路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突能力方面的表现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0年11月12日公布面试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同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四)体检


  2020年11月13日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2020年11月16日进行政审。政审以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果为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的人员政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四、聘用管理


  聘用的人员参照岗位合同工进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确需续聘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交通运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续聘合同。


  五、待遇保障


  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岗位合同工工资标准执行,由聘用单位按月报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发放,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缴纳。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及陪同人员一律要佩戴口罩,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凡是不服从安排管理的,现场取消相关资格。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环县超限检测站招聘公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0934-4423707。


  附件:环县超限检测站招聘公路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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