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月子康复中心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来源: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2020-10-27 17:17:20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月子康复中心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月子康复中心”是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重点打造的新兴科室,是安徽省首家公立医院自办的母婴康复项目,拥有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和先进的医疗康复设施,近期将面向社会正式开放,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月子康复中心”护理服务人员若干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女性;
(二)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专业和学历:具有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下午5:30截止。
(二)现场报名地点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新安大桥南梅山北路。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两张、承诺书一份及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资格证书)、照片两张,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扫描安康码,现场测量体温并登记,非本省外来人员需提供近一周核酸检测证明。
四、考试方式:
疫情期间,不再组织笔试,统一采取面试考核的择优录取方式,通过人员将在医院网站(http://www.lafybjy.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
五、体检
体检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与婴儿接触,传染性疾病不得录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网站(http://www.lafyb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岗位
本次招聘为“月子康复中心”服务人员,经培训上岗后从事相关护理服务工作。
八、待遇
固定工资加科室绩效,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办理“五险”,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64-3597153(区妇幼保健院)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承诺书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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