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通辽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人简章
2020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通辽市2020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卫健字﹝2020﹞298号)精神,结合我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2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旗直医疗卫生机构19名,基层医疗机构13名(详见附件1《2020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一)“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8、2019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上述岗位无人报考的,将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上公布。普通岗位仍无人报考的取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应聘人员需取得限制户籍岗位所对应的户籍,具体要求以《岗位设置表》规定为准。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2日出生)之间。
3.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以《岗位设置表》规定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4.“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止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三年,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5.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护理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库伦旗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本次公开招聘的简章及其余环节均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规范填写后现场提交,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8:30--17:3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7日8:30--17:30
3.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大厅
4.防疫要求:报名人员需现场出示绿色“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体温检测。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须提供续聘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人员属于旗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交费
资格审核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费。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120元/人)。现场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公告。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出具旗县市区扶贫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图片。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共2科,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照6:4比例计算总分,总分满分100分。
3.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分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医学基础知识用汉文试卷,用汉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可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选择汉试卷的只能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只能用蒙古文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于2020年11月14日(仅此一天)到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大厅领取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领取准考证,因未及时领取准考证而未能参加笔试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提交笔试前一天申领的“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彩色打印版。
5.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笔试加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医学基础知识分数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库伦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旗卫生健康委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报2020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笔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
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取消资格
(一)报名阶段恶意更改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参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相关规定主动提出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库伦旗卫健委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www.kulun.gov.cn)、库伦云党建(www.klydj.gov.cn)、库伦旗融媒体平台公布。
本简章由库伦旗卫健委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监督受理电话:0475-4777083
咨询电话:0475-47138360475-4777192
附件1.2020年度库伦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