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太湖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人员8人公告
来源:太湖县人民政府
2020-10-29 11:03:40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周转池第一批)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因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周转池第一批)》。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县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http://www.thfybj.cn)公示。具体笔试、面试时间等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2020年 11月 6日、7日。
( 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00 )
2.报名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现场报名填写《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费80元/人。
4、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笔试与面试
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各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数3倍时全部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抽签顺序进行。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六、体检、考察、聘用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岗位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单位业务发展需要视情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2、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编制周转池聘用人员考察工作方案》执行,对考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周转池),根据《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细则》,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卫健委、县编办审批后办理周转池入编手续。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周转池编制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同等待遇。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及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6-4162329
咨询电话:0556-4162062
太湖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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