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福泉市教研室遴选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福泉市教研室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9名,遴选职位详见《福泉市教研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福泉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职业道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命题研究、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信息技术运用与课堂教学融合能力。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及以上;高中教研员取得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研员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教研员取得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研员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业绩特别突出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不受年龄限制。
3.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业务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近五年期末质量监测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有3次及以上列全市同级同类同学科前二名(任非统测学科教师期末考核成绩有3次以上列全校前一名);或在学校教学管理岗位(含从事教研工作、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一年以上,所在学校教学质量成绩突出;或在本市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得到高度认可。
4.近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含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3)获县(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县(市)级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州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
(4)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1次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加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1.连续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加0.5分;
2.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异,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加0.5分;
3.近3年内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等的每次加2分,州级每次加1分。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一定方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式向学校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经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30日。
报名地点: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五楼)。
所需材料: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情况和加分所需的佐证材料、以及《遴选报名登记表》(可上网自行下载)。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参选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2.加分审查
参选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提供加分佐证材料,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3:1比例以上的(含3:1)职位,直接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优秀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在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如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须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总成绩=面试成绩+激励加分
根据报考职位数及遴选总成绩,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试用
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五)办理调动手续
福泉市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撰写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调动人员建议,报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四、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遴选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遴选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形的,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对涉及前述情形而拟遴选或已遴选的结果无效。
(二)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五、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罗玉兴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韦恩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乔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李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鸿、杨曜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遴选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30—18:00
0854—2226514(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8:30—18:00
0854—2215317(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