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依据《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5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攀枝花市户籍;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在职聘用制书记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13室(西区苏铁中路182号)联系电话:0812-6863537。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请一并提供)《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攀西人才网下载打印)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注明姓名)和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纸质照片一致);
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成功者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健康防疫绿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l∶3(职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采用书面闭卷方式,科目为《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2.速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笔试及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查分申请。
3.面试。根据考生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凋、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参加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统一通知。
4.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六)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经上级法院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1.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
3.请报考者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812-6865537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督察室:0812-551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