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建宁县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13人简章
来源:建宁县人事考试网
2020-10-30 16:51:57
2020年建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干部力量,建宁县拟组织实施2020年社区党群工作者招聘工作,建宁县复兴社区等5个社区计划招聘13名社区党群工作者。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建宁县户籍;
(4)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1月4日至2002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2.各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1:满足基本条件即可报考。
岗位2:满足基本条件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3:满足基本条件且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以2020年10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3. 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煽动、组织或参与阻扰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征地拆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未处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已满5年但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8)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jn.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10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人力资源股(新政府四楼原公务员局录用考核调配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8-3967765。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如发现重复报名不同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材料
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用正楷写上名字(1张张贴报名表,1张将张贴准考证);
(3)《2020年建宁县社区党群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表》一份,为确保信息准确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
(4)符合加分政策相应材料,加分材料须于报名期间提供。
5.加分事宜
(1)建宁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笔试加3分。
(2)建宁县户籍的低保家庭户、低收入家庭的报考人员笔试加2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建宁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户、低收入家庭必须于2020年11月4日前已经在建宁县扶贫办或民政部门认定在册。以上加分就高,不累加。
(3)注意事项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的加分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6.资格审查
(1)笔试资格审查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查。
(2)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7.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地点和报名地点相同。
8.考试
根据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本次招考不设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和经济基础、法律基础、行政职业能力、基层服务能力、社区建设管理知识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笔试时间(大约11月中下旬)、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考试成绩于5个工作日后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9.体检
体检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延缓体检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10.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考核,进入考核人员还需提供综治证明、计生证明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经过纪委监委、政法、卫健、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审,协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
11.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jn.gov.cn/)公示七天。
12.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按建委发[2020]4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户籍、学历、年龄等相关要求计算到报名起始日(2020年11月4日)。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3.本次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报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并决定是否递补。
4.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保留笔试成绩至下一次招考,最长一年。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笔试成绩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中共建宁县委组织部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