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0-11-02 14:35:09
  渭南市2020年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符合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要求。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第5、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聘用后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结合本次公开选聘的程序安排,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资质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0年10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nan.gov.cn/)和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集中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渭南饭店137、138房间。


  报名方法:


  (1)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推荐表》(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岗位。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4)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 张(含电子版)及其他报名资料报选聘单位主管部门。


  (5)其他报名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进入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④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根据岗位需要提供);⑤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印证资料。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行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要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时限。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复审,复审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资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因涉密、专业特殊等原因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后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已通过资格审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被取消岗位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报考者可选择改报或放弃。重新改报的,在原《报名推荐表》上将“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两项手写修改后报该岗位所在选聘单位,并联系改报资格审查事宜,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改报只能进行一次,在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印制并发放。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01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5.疫情防控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岗位另有要求的需进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时间定于11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与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时间原则上在同一天内依次进行,地点不变。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为主,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主要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满分100分。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务的指导和监督。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人数少于选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际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一般不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2.考察


  考察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要进一步核实被考察对象进入单位的方式、报考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印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市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公开选聘结果通知书。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具有高于选聘岗位等级的不予保留;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正式选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纪律要求


  参加此次公开选聘的报考者、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开选聘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重要提示


  本次选聘的相关工作安排以渭南党建网公布的内容为准。因考生未及时留意网站公告而造成贻误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913-2129105


  附件:


  1.渭南市2020年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渭南市年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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