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武汉武昌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武汉人事考试网 2020-11-03 14:06:02
  武昌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武昌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结合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经市人社局、区人资局批准,武昌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武昌区文旅局”)现决定,其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研究馆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武昌区文化馆副研究馆员1名、


  武昌区图书馆副研究馆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武昌区文化馆副研究馆员: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4.具有5年及以上在文化机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坚持正常工作。


  武昌区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图书资料管理专业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4.具有5年及以上在图书管理机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20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24: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扫描上传其他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1393012478@qq.com。具体报名材料如下: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他业绩材料,所有原件须扫描上传。武昌区文旅局人事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必须提交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16日,将报名材料原件,报武昌区文旅局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198号3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7-88072800,不接受他人代办)。现场确认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各类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工作及家庭基本情况等。武昌区文旅局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发放资格审核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注明理由。


  四、综合面试


  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作硬性要求。


  面试地点:武昌区文化和旅游局(武昌区首义路198号)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按照岗位分别进行,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题本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委托的相关专业的评委专家命制。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入围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且须达到成绩合格线80分。


  体检在市属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在应聘者原工作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新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相应职称等级,可直接聘任专技七级岗位;如原聘岗位等级高于专技七级的,在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原聘岗位等级聘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武汉市取得的职称证,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无法办理外地调入认定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任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友情提示。本次招聘期间,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诚信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3.防疫要求。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对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 7 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由武昌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8072800;


  附件:武昌区文旅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武汉市武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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