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4人公告

来源:河池市人才网 2020-11-03 16:07:43
  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办公室人员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岗位二:业务人员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水利和道路等相关专业。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五)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2015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治安条例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0日。


  2. 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并填写《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包发到邮箱a2111353@163.com。


  3.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由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组织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由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工资待遇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待遇标准按照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办法执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咨询。


  联系电话:0778—2111353。联系地址:河池市颐园路120号。


  附件: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1030.docx


  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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