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闽江学院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5人公告

来源:福建考试报名网 2020-11-03 16:19:31
  2020年闽江学院工作人员(编制内)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等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闽江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因部分岗位人员未招聘到位,现经调整,继续公开招考,招考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条件及人数
 
  1.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事业单位内工作人员编制岗位5人,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020年闽江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要求研究生(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最高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3月13日。
 
  二、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于报名前五个工作日通过学校网站、福建省考试报名网等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0年11月10日8:00—2020年11月23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填写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及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参照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因网站系统设置限制,考生实际操作网上报名时可能遇到部分招聘岗位条件与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为准。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有条件要求,方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遇业务和技术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8:00—2020年11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8:00至2020年11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资格复核(12月11日)
 
  所有考生需按岗位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进入面试者参加第二天资格复核;面试名单通知时间为12月10日晚-12月11日早上,若有资格复核不符合或弃权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1.准考证、身份证。(复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所有考生)
 
  2.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原件;所有考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替代证明材料: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联合办学除外)或国(境)外学校开具的国(境)外学习经历证明。(所有考生)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考核时提交。(已工作考生)
 
  5.报考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提交原件;教学秘书)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是岗位要求标明从事的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新闻传播学院教师、财务专技人员)
 
  7.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新闻传播学院、财务处工作人员)
 
  请出示上述材料的原件给工作人员复核,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提交。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笔试:2020年12月10日下午
 
  面试:2020年12日12日
 
  2.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削减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3.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总分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
 
  4.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总分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
 
  5.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专任教师、财务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教学秘书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专任教师面试根据需要试讲等环节。
 
  7.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并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综合总分。
 
  8.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成绩。
 
  三、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体温和健康监测。考生需在考试前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并在考前登陆闽江学院人事处(http://rsc.mju.edu.cn/)网站或福建考试报名网下载打印《2020年闽江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岗位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如实填写后于笔试开考前交考场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八闽健康码”的申请流程。考生需提前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省外人员申请健康码流程见下列网址:http://fz.bendibao.com/live/202058/53973.shtm。
 
  3.需提交核酸检测材料的“四类”考生。(1)对考前14天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3)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4)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疫情中高风险地的查询。非福州本地考生来福州前须核查出发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e防控”填写有关信息。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要求,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核酸检测为阴性且隔离期满的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正常参加考试。
 
  5.防控材料的网络提交事项。为了做细做实招考疫情防控工作,提前了解考生身体健康情况,学校将于笔试前一周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系统推送问卷星链接(网址)等信息,如未接到信息的考生可自行登录填写或向学校电话咨询。请考生笔试开考前两天按要求将“八闽健康码”截图、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医学隔离证明通过问卷星连同个人信息一并提交问卷并由本人电子签名。
 
  (备注: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家或政府相关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届时会及时公布,请考生积极关注。)
 
  四、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天内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因特殊原因不适合递补的,由学校说明理由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4.将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
 
  5.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7.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或录音,相应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3.咨询电话:0591-83761116(闽江学院人事处)
 
  附件1-3(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证明、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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