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乡镇事业单位考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来源:梁子湖区政府网 2020-11-04 09:10:07
  2020年梁子湖区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州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人社发[2019]22号)文件精神,梁子湖区决定面向区内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岗位


  从在梁子湖区辖区内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5名,其中梧桐湖新区1名、东沟镇2名、沼山镇1名、涂家垴镇1名。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任满两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在梁子湖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2017年选聘到梁子湖区任职、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聘用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以选举结果文件或镇(新区)党(工)委任命文件为准,考核等次以区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7.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现在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11月6日17:30。


  (三)报名地点:中共梁子湖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7-60699959。


  (四)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籍档案、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乡镇党委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同底2寸免冠近照,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梁子湖区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4份)。


  四、考核聘用方式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按照《考核聘用报名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诚信报考。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梁子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梁子湖区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或向区纪委监委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和体检


  1.考核。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协助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报名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2.征求意见。对考核合格等次的人选,征求区纪委监委、政法、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


  3.体检。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选公示。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在梁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梁子湖区基层党建公众号、考核对象工作单位和招聘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以内)不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考核聘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中涉及的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等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公示公告及相关信息请关注梁子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梁子湖区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


  咨询和监督电话:


  中共梁子湖区委组织部:0711-2412380


  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0699922


  梁子湖区纪委监委:027-60699958


  附件:梁子湖区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梁子湖区委组织部   梁子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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