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职4人公告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04 14:01:32

  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职的公告


  我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防文秘4名


  1.职务描述


  (1)负责起草各类综合性文件、总结汇报材料、发言稿等;


  (2)负责大队党建、政治工作;


  (3)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大队会务的工作;


  (4)协助领导进行会务准备,负责各类会议记录及纪要的起草工作;


  (5)负责大队的日常宣传工作;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6月之前取得毕业证书),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摄影专业以及会CAD制图的优先录用;


  (4)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5)具备较高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6)年龄22—35岁,曾有消防救援机构内勤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7)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①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③曾被相关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④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⑤个人征信2年内有5次(含)以上违约记录的。


  二、薪资待遇


  1.按照用工单位规定标准发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基本工资2300元,年综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逐年增加20元、目标绩效奖、工会福利、单位按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万元以上。


  3.一经上岗,单位为员工提供食宿和服装保障,签订合同后,每年组织免费常规体检。


  三、不得报考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相关简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经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带原件备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五、面试及聘用要求


  面试、聘用环节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送达,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与广安安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以上待遇具体按大队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下午6时止(节假日,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二楼文职办公室(前锋区永前大道1000号)


  联系电话:0826-880383618784203100(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附件:《应聘登记表》


  广安市前锋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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