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2人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规定》(商师人政〔2019〕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充实一线师资队伍,特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22名硕士毕业生。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是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河南省商丘市。陇海铁路、京九铁路、郑合杭高速铁路,连霍高速和济广高速在这里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自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以来,书香袅袅,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大学、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目前是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梁园、睢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省级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训中心乘势发挥了重要辅助功能。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博士300余人,硕士700余人。学校设有21个学院,77个本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2.5万余人,生源地广布于全国28个省、市(区)。
学校坚持建设地方性、国际化、开放式、应用型大学的发展定位和思路,正在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目前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与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了保证学校的招聘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工会工作人员和一线教师代表组成。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一:《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毕业生(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要求本、硕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满足相关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一览表》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者;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须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sqnu.edu.cn/)、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q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4 日至2020年11月12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填写附件二:《商丘师范学院教师系列(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表》(可下载)并发送至邮箱:rsczp@126.com 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 日至2020年11月19 日(未在报名期限内报名者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现场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有关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硕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者,以无该证件对待。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5.应聘者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者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笔试结束后学校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按照要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的1:2比例进行面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事处网页”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强调专业技能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人事处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应聘者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整场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但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的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
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8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岗位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
期间,学校将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和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时间安排办理相关手续。用人方式、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在聘期内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规定》(商师人政〔2019〕28号),遵循与编制内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国家法律政策在人事代理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方面有明确规定的,依法律政策执行。
(1)享有与其他教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2)与同岗位同类在编在岗教职工享受同等薪酬待遇;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参保机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4)人事代理人员纳入学校正常职称评审序列,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或聘任;
(5)完成的教科研成果,享受学校同类编制内人员同样的科研奖励;
(6)在培训培养、考核奖惩、休息休假等方面享有与校内在编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硕士层次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应招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和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26828;0370—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0—3111066(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