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龙圩区直接面试招聘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龙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用人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规定,梧州市龙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实名编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梧州市龙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本科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2020届毕业生8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招聘对象范围详见《梧州市龙圩区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9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11月9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1.招聘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3日,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报名。
4.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龙城南路108号3号楼5楼),电话:0774-2722285。
5.报名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有效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面试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有关规定,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面试工作由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圩区卫生卫生健康局组织和实施。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地点:龙圩;面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职称最高者;如职称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龙圩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制度,市由梧州市龙圩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要坚持原则,照规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2722717 0774-2722285
附件:1. 梧州市龙圩区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龙圩区卫生健康局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