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兰州财经大学招聘事业编23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0年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8人,管理岗位5人(具体岗位列表及条件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报考资格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参见岗位列表。
7.截止2020年12月31日,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由学校负责。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1月12日每天8:00至18:00。应聘人员登录兰州财经大学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可在11月13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为2020年11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7:00),地点为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崇德楼4楼416室。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
④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参加资格复审。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属学院证明无效);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印发的学历认证书进行资格复审。
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⑥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⑦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收取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执行)。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2.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命题,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含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材料分析及文案写作等。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即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3:1的,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http://www.lzufe.edu.cn/)。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09:00至17:00到学校人事处(和平校区崇德楼4楼416室,联系电话:0931-5252026)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采取结构化面试,管理岗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专业技术岗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3.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http://www.lzufe.edu.cn/)。
(四)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最后一名拟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
(五)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拟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备案
对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认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进行期间,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甘肃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
1.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健康码,按规定线路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5252026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5252133
兰州财经大学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