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潍坊诸城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6人简章
2020年诸城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6名,专职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诸城市生源或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截至2020年11月11日)。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诸城市城乡社区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学历应在2020年11月11日前取得)
现役军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上访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00-13日18:00
2.报名咨询地点:诸城人力市场,诸城市繁荣东路繁荣家园商务楼沿街81-12号(和平街与繁荣路交叉路口东150米路北)。
3.报名网址:https://sdhrs.cn/page/applyingTheAnnouncement/applyingTheAnnouncement_detail.html?id=1324257354670596097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网址,在《2020年诸城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下方点击“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报名信息可在“个人中心-招考报名记录”中修改,报名人员对所上传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信息: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近期1寸白底免冠数码证件照;
(3)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扫描件;
(4)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扫描件;
(5)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PDF扫描件;
(6)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证、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退役军人证等证书的扫描件。具有诸城市城乡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镇街(园区)出具的证明(附件3)扫描件。
4.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30—11月14日11:00
诸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络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5.有关注意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3)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城市社区公开招聘专职工作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诸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选派专人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11月11日之前取得)、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等。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证、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诸城市城乡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镇街(园区)出具的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考务费40元、面试考务费7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准考证领取、考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社会工作师(中级)笔试成绩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专科毕业生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加3分;具有两年以上诸城市城乡社区工作经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项目不重复计算,选取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等。
2.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二)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问题处理、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设定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持有社工证书、社工专业毕业生优先;若都未持有社工证书,也非社工专业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进行确定最终人选。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平台(ID:gh_c244b42e8d08)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及待遇
1.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街道(园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险,所需经费按工资发放渠道解决。所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社区工作者等级序列。
3.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街道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确定,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增加等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5.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6.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9)其他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本次考试有关通知、入围名单及公示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诸城民政”微信公众平台(ID:gh_c244b42e8d08)等同步公布,请及时查看关注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诸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6568270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
附件1.2020年诸城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明细表
诸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