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孝感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汉川市人民政府 2020-11-09 10:24:42
  2020年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中共汉川市委 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发改工作力量,优化发改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汉川市能源服务中心、汉川市项目信息服务中心将开展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2人,其中汉川市能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1人、汉川市项目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学历,汉川市能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专业要求: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新闻学、汉语言学、农村经济管理类等专业。汉川市项目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类等专业。报考以上两个岗位考生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需签书面合同。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精神病史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时间为11月4日至2020年11月25日24时。


  报名邮箱:2820973014@qq.com


  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视疫情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


  受疫情影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提前预约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从附件中下载《2020年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持《登记表》2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以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打印件均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等纸质报名材料交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及联系人:汉川市西街25号政工人事股陈艳霞):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初审,汉川市委人才办复审。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分为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两个方面,业务能力分值和写作能力分值占比为6:4。


  考核按照100分制评分标准,由考核组成员综合应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现场交流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考核组成员由7人组成,应聘人员的考核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考核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核最终得分,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综合成绩并列且学历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签约


  按照人才引进计划,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与拟引进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资格。取消资格后,同岗位考生按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采取电话联系,不再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报考人员将在汉川新闻网上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汉川市委编办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协议》,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牵头负责,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组织实施,汉川市委编办、汉川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汉川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人才引进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0712-8282505


  监督电话:汉川市委人才办 0712-8395656


  汉川市纪委监委 0712-8396590


  汉川市委编办 0712-8297267


  汉川市人社局 0712-8282522


  附件:2020年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汉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