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4人公告

来源:宜昌卫健委员会 2020-11-09 10:34:36
  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单位有: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宜昌市中医医院、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昌市优抚医院、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涉及16个岗位,34名人员。详见《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及职数》(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16日下午17:30 。


  2.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各人才引进单位公告的邮箱。


  3.资格审查:2020年11月17日8:00至17:3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报市卫健委备案。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二)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市卫生健康委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资格复审。由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单位认真组织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以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并列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5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卫健委网站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考察。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负责,考核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由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单位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


  综合面试、考核等情况,经引才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卫生健康网站上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市卫生健康委汇总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备案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引才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岗位等级,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公告附件中所列岗位需求及职数等内容,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717-6222763


  监督举报电话:0717-6243618


  附件:


  1.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及职数.doc


  2.2020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