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庆阳市引进人才54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计划引进540人。其中:市直26个事业单业单位计划引进158人、县区57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8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六)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登录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查看“公示公告”—“庆阳市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根据个人实际报名,填写《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身份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业绩成绩证明、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报名指定电子邮箱,面试测试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新甘肃”网络客户端发布的庆阳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汇总表仅做宣传推介,岗位需求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直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县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测试
市直单位面试测试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指导监督;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测试环节。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主要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引进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掌握拟引进人选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奖惩情况等,形成面试考核结论。
面试测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提出意向引进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
县区面试测试工作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四)确定引进对象
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意向引才人员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为引才对象。县区可根据实际,按有关规定确定引进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引进人员,市直部门单位在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县区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及暂未取得岗位需求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优惠政策
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的引才优惠政策;县区单位引进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县区制定的相关引才优惠政策。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34-8215727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934-8683373
附件:
2021年庆阳市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中共庆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