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139人公告

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 2020-11-09 17:03:40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公告


  为切实解决红寺堡区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发〔2020〕48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红寺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年第3次编委会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领导小组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师范类专业;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7.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上岗后考证”,但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做出解聘处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中教师13名、中职教师6名、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50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资历量化+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拟于2020年11月6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同时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及其他新闻媒体同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8:30至2020年11月13日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含工作和学习履历,学习履历从高中开始),属已婚人士则须附配偶、子女等家庭基本情况;


  (2)《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报名表》;


  (3)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自荐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网上查询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征信记录、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


  (6)报名时上交个人材料真实性信用承诺书;


  (7)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应聘人员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电子邮箱hsprs@126.com(以“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命名)。网络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因网络等客观原因没有接收到报名信息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需本人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根据任职资格及要求,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


  (2)具体考试地点笔试前一周内通过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告知考生。应聘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红寺堡区教育局携带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3.对中小学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通过资格审核。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红寺堡区教育局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面试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形式为“讲课+提问”(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提问+实操”形式),面试开考比例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具体主要对考生学历层次、学习或工作期间的表现、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量化,具体细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资历量化×20%。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可按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考核次序递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弃权处理。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红寺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外省来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光耀


  联系电话:座机:0953-5091878 手机:13079572668


  附件:


  1.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2.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报名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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