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无锡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9人公告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0-11-11 08:57:29

  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研究生学历)


  为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仅指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为准)。


  7.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岗位要求为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 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或专业研究方向对应。


  9. 专业范围参照《202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10. 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11. 户籍不限。


  12.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事业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网络报名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11月30日9:00—2020年12月4日15:0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1月30日9:00—2020年12月4日16:0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11月30日9:00—2020年12月5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11月30日9:00—2020年12月6日16:00


  (二)缴费确认


  1.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30日9:00—2020年12月6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2.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 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1: 00-16 : 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 : 00起。


  三、考试和复审


  (一)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发布公告,具体以公告为准。


  3.递补:因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体检、签约和考察


  1.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签约: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后20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约的视作放弃。


  3.考察:对体检合格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市卫生健康委)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91。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等各环节均必须当场出示“苏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工作,同时应全程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不得入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3℃或有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得入内。


  附件: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研究生学历).xlsx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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