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华县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选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园)和医疗卫生单位除外)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计划
全县计划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除外);
(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七)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一)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二)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三)在试用期内的(2020年11月30日仍在试用期);(四)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下午5点30分;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地点:县信访局一楼。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选聘办手续前资格终审。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业务测试,由用人单位联合纪委命题,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聘岗位或核减该职位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组织人事部门联合纪委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参加面试人员,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为确保选聘质量,经严格考察,研究认为没有或不足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本次公开选聘,或核减选聘名额。
(七)公示和试用。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动。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附件:
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