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5人公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市财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因评审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方向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从业经验、已取得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报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工程造价方向报名人员学历或从业资格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工程造价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有志向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其他工程类专业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已取得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有一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编制、审核从业经历且有愿意今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
4、具有良好的微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如此次招聘计划未满,另行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应完整填写《枣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第一学历毕业证影印件或本人持有的相应职业资格证影印件,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至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指定的电子邮箱(491693063@qq.com)。有意向应聘人员的报名确认方式以我们指定以上邮箱收到的报名登记表(简历)为准,以其他形式报名的,概不受理或不予认可其报名;投送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
3.资格审查:收到应聘者投送的报名登记表后,我们将安排专人根据本招聘公告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方能参加面试。
4.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枣阳市人事考试网、枣阳市财政局网。
咨询电话:0710-6210366
三、招聘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考试共分四个环节进行,即面试、体检、试用考察测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各环节分别实行依次进行,分别淘汰,成绩互不挂钩办法。其中面试在报名资格初审后以电话通知方式进行,具体在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体检安排在试用期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且试用通过后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水平考试。
四、录取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考察测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在上一合同聘期内表现突出、专业突出、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政府雇员编制允许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可选择续签聘用合同,延长聘期。聘用期间个人人事档案由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管。
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考核、考试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和资格
一般试用人员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费3000元,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暂定5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及枣阳市政府批复的《政府投资评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实行基础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其他按规定应享受的职工岗位福利待遇的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七、本简章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