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晋中市太谷区动物防疫专员招聘14人公告

来源:太谷人民政府网 2020-11-12 15:01:05
  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的通知》(晋农办疫控发[2020] 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开展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面向全区招募14名动物防疫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 、特聘对象
 
  (一)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三)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人员招募范围。
 
  三、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年龄50周岁以下;
 
  (二)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较强;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六)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四、服务岗位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全部在基层乡镇兽医站:明星镇2人,侯城乡2人,胡村镇2人,阳邑乡2人、小白乡1人,范村镇2人、任村乡1人,北洸乡1人,水秀乡1人。
 
  五、职责与任务
 
  (一)为我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与咨询等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完成区、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指定的工作。
 
  六、招募程序
 
  (一)招募公告
 
  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1日----11月17日。
 
  (二)报名审核
 
  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太谷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并填写《晋中市太谷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到11月17日。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由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就应聘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等出题。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4人,笔试成绩不能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三个方面:个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工作成果或业绩、面试回答问题情况。每位应聘者应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或近三年从事动物防疫情况佐证材料。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研究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太谷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群众反映的,应重新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6251099   6238573
 
  本次招聘政策由太谷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晋中市太谷区农业农村局      晋中市太谷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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