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吴起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公告(170人)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0〕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等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平稳。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93个,招聘人数17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按照我县制定的大学生义务兵征兵政策,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20年已安置到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大学生义务兵。对已通过公开招聘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以及脱离所安置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义务兵,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吴起籍退役已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大学生义务兵;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考核);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归口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送招聘结果,资格复审并公示;印发招聘文件和办理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12日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yanan.gov.cn/)、吴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wq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登记和现场资格审查
由吴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已安置大学生义务兵进行报名登记和现场资格审查。已安置大学生义务兵一律按现编制人事手续所在单位进行报名(附件1)。所须资料:填写了个人有关情况的《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限3个月以上)。
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吴起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刘渠子转盘前)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招聘安置资格。
(三)考试(考察考核)
根据现场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统一考察考核的考试方式进行。考察考核工作由吴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抽调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编制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委等七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吴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考察考核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组由7人组成,重点考察考核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档案及工作表现情况(40分)、社会现实表现情况(20分)、遵纪守法情况(20分)、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20分)、重要社会关系等内容。考察考核组按照《考察考核评分表》百分制量化要素,精准评出各要素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五个平均分为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考察考核得分。考察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察考核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察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年度考核中,有两个年度及以上为不合格等次的;
2.在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3.在年度考核中,有三个年度及以上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延长考核期:
1.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延长一年考
核期,以此类推。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予以聘用;有两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
次的,不予聘用。
2.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延长两年考核
期。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
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聘用。
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吴起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刘渠子转盘前)
(四)体检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工作由
吴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时间:2020年11月26日、11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吴起县人民医院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时间:2020年12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吴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8会议室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人事管
理权限,将拟聘人员名单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
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直接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不存在递补或调剂。
①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招聘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七)办理招聘手续
招聘结果上报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并
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招聘文件和办理招聘通知书。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65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
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
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
人社发〔2017〕11号)规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落实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延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公开招聘有关活动。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参加公开招聘有关活动。中高风险地区返吴参加公开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参加公开招聘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另行安排有关招聘事宜。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严明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
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有关工作安排,此公告发布后,招聘其他有关公告事项一律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qx.gov.cn/)公开发布,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2:2020年吴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报名登记表和审查表.doc
吴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