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龙津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11-16 08:28:53
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工作队伍力量,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龙津街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前台导办服务工作,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办事指引。
2.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咨询、收件、出件等窗口工作。
三、报考条件
1.聘用年龄40岁以内,具有广州市户口、大专或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好,口头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工作,善于沟通和学习。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四、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该岗位标准执行,约5万/年(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社保津贴:合同制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党建工作室)进行报名。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13660163971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党建工作室)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组织办公室成员负责对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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