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委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来源:舟山人民政府网 2020-11-16 09:17:49
  2020年下半年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包括:
 
  舟山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为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行政中心。
 
  舟山市调研服务中心为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行政中心。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并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zsswbrs@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0113、监督电话:0580-2280070。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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