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6人简章(二)
2020年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二)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计划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46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104号)等规定,制定招聘简章。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留置看护、社会面巡逻防控等一线勤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男性;
(三)退役军人;
(四)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运转班次;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至2002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八)具有本市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淮安警方微信公众号等。
(二)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由淮安市公安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5: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只限填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审核办法:网上报名人员按照加分条件予以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员额的1:2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公布结果。加分条件如下:
(1)中共党员加1分;
(2)服役期间被嘉奖或评为“优秀士兵”的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
(3)具有地方驾驶证的,按照准驾车型(C1、B2、B1、A1)分别加2、4、6、8分。
2、证明材料:拟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加分项目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3、审核时间: 2020年11月22日9:00—11:30。
4、审核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
5、现场资格审核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相关资格。
6、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人数不足的视情从报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要求: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佩戴口罩,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查验“苏康码”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参考;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5)人选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人选缺额时,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政审、公示和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公安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对初步确定的录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淮安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
3、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65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按照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待遇。留置看护岗位的,在执行任务期间,另外享受执勤补助。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133007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1330278。
七、本简章由淮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相关情况 |
岗 位 要 求 |
|||
学历 |
性别 |
专业 |
年龄 |
|||||
淮安市公安局 |
001 |
留置看护岗 |
26 |
在人民警察带领下执行公安留置看护任务。工作地点在清江浦区德园路1号,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任务期间根据需要阶段性封闭管理,住在单位,中途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轮休可以回家。 |
高中及以上 |
男性 |
不限 |
18-35周岁 |
002 |
巡逻防控岗 |
20 |
在人民警察带领下担负主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轮班运转。 |
高中及以上 |
男性 |
不限 |
18-35周岁 |
淮安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