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人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新区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为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或持B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体形指数(BMI)18.5≤BMI<24.0。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畴: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凡曾在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离职的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报名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4日。
3.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
4.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4张;
(5)《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项目。
体能测试及格标准为60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理论和时事政治。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渤海新区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
聘用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三个月,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体检、政审及公示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体能成绩高者、部队退役人员、持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学历高者优先递补。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电话:0317-5760275、5760285
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