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人公告

来源: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11-16 10:19:22

  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新区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为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或持B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体形指数(BMI)18.5≤BMI<24.0。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畴: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凡曾在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离职的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报名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4日。


  3.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


  4.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4张;


  (5)《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项目。


  体能测试及格标准为60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理论和时事政治。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渤海新区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


  聘用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三个月,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体检、政审及公示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体能成绩高者、部队退役人员、持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学历高者优先递补。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电话:0317-5760275、5760285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沧州渤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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