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温州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公告

来源:龙港市人民医院 2020-11-19 09:28:06
  2020年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审批同意,2020年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招聘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原属于龙港市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于2020年11月27日之后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手续的人员;
 
  3.原与龙港市所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4.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数及要求详见《2020年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业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lg.gov.cn)、龙港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ghosp.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8:00—11月27日17: 00。
 
  报名网址:http://lgrmyy.vhost.zcnvp.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
 
  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视作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通过填写虚假信息获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招聘资格。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上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2.资格初审时间:
 
  时间:2020年11月28日8: 00—12月2日17: 00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重申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3日8:00—12月4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重申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重申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5日。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6日8:00—12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考生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14日8:00—12月15日17:00。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考试
 
  1.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3.考试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学历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优先)、职称高者、毕业时间早(按年度)的优先,如不能区分,则另行加试;
 
  2.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的时间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lg.gov.cn/)、龙港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ghosp.com/)公布的时间为准,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所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七)体检和考察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2.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入围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体检合格的人员入围考察。凡入围考察的人员,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其空缺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考录用的人员为事业报备员额身份,其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费缴纳标准、职称评聘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等与在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0577-5991186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0577-68086010(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1:2020年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龙港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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