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8人公告
来源:文山州人社网
2020-11-19 10:34:16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消防文员的公告
根据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要求,为缓解队伍警力不足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消防文员,主要承担消防执法辅助服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制作等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消防文员8人(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中国公民,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汉语言、新闻学专业的优先录取。
4.取得C照以上驾驶证,会驾驶机动车者优先录取。
5.有政府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上午9时,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文山市新平街道健民路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孙女士0876—2150072。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文山市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如信息不实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要求:本人近期蓝底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
(2)面试地点: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
(3)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4)按照实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核实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入职培训
上岗前,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聘用。
(五)工作时间及待遇
上岗前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1个月的专业培训)。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后,实行行政班,周末双休,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并轮流参与值班工作。
(六)聘用及待遇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正式入职后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3500元—4100元/人/月,(五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财政予以保障)。
2.绩效工资: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不包含两年)的消防文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消防文员每人每月600元的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等级进行统筹发放相应绩效工资(即对于长期工作的优秀消防文员,个人绩效工资每月可以高于600元;表现不优秀的消防文员每月绩效工资可以为0元)。
3.正式入职后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实际发放工资中按照相应比列进行扣除。
4.男文员如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5.每年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20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25天;已满10年的,年休假30天。同时,单位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七)退出机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出,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
1.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吸毒或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3.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遵守使用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或不服从使用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由使用单位参照文山市消防大队制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执行);
6.个人体能及业务技能考核不达标的(考核标准由消防部门提供);
7.应聘时提供虚假个人材料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酗酒滋事经教育后仍然发生的;
10.工作时有出工不出力的;
11.感染有艾滋病、肝炎、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的情形;
五、其它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市消防救援大队,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有关提示
咨询及监督电话:0876-2150072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消防文员报名表.docx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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