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锦州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20人公告
2020年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会议精神,为解决黑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不足问题,我县决定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校园直招教师20名(以下简称“校园直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高中语文教师3人、高中数学教师3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3人、高中政治教师3人、高中地理教师3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2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各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师范类)。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 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2021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师范类);
7.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名。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9.其他条件:
第一批次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东北师范大学及同等次2021年全日制本科(师范类)、研究生(不限全日制,本科所修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辽宁师范大学及同等次2021年全日制本科(师范类)、研究生(不限全日制,本科所修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吉林师范大学及同等次2021年全日制本科(师范类)、研究生(不限全日制,本科所修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仅限于政、史、地、生四个学科)。
录取顺序为按第一、第二、第三批次依次录取,如果在上一批次院校录用名额已满,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录。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职位信息以后续批次公告为准。
政、史、地、生四个学科一二批次录用未满,可到第三批次院校招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说课)、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说课”)。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在锦州市 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及相关发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和职位信息,下载并填写《锦州市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招聘2021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加盖院系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师范专业证明,并同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两份。硕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3日(各高校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各批次录用时间为准)。招聘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安排将公告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各批次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3日
地点: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地点在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11月23日)
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地点在辽宁师范大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职位以第一批次录取后调整的补充公告为准)
第三批次公开招聘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职位以第二批次录取后调整的补充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对投递简历的毕业生从思想品行素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初始学历和最终学历的连续性和专业的一致性、获奖情况、实习经历及表现、对教师职业的认知、发展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流程。
3.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说课”涉及内容为说教材、教法学法、教学程序及考察教师基本素质,题目自定,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计划数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合格者由县教育局主持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拟聘人员2021年9月1日如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黑山县第一高级中学)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く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く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
6、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ei sh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及待遇
经以上程序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制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他
1.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2.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本次“校园直招”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定目录》。
附件2.黑山县教育局所属第一高级中学直接招聘2021届毕业生报名表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