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赤峰敖汉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人公告
2020年敖汉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经敖汉旗人民政府批准,敖汉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其中派出所消防员10名(男性),训犬员1名(男性),DNA实验室化验员1名(性别不限),110指挥中心5名(女性);蒙汉兼通2名(性别不限);综合岗8名(男性)。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现具有敖汉旗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及以后、2002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训犬员岗位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要求见《敖汉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5.男性净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厘米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要求;
7.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财政供养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的;
7.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曾在敖汉旗从事辅警工作被辞退或辞职的;
10.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配偶、父母)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被判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开考比例
110接警员、综合岗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消防员、训犬员、蒙汉兼通及DNA实验室化验员岗位按实际报名开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点击“网上办事窗口”,在人事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中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毕业证书、户口簿户口页。
3.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核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理由退回。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
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前,应聘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5.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个人网银、银行网站或柜台的方式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共70元。
收款单位:赤峰市方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赤峰松山农村商业银行铁路桥分理处
行号:402194080150
账号:4111701220000000004151
在缴费备注中务必写清“报名序号、姓名”(例:0024,张某某)字样。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6.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8日—11日。
3.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蒙汉兼通岗位应聘人员使用蒙语试卷并用蒙语作答;其他应聘人员使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公安类院校、司法行政类院校毕业生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5.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三)体能测试
1.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需于2020年12月12日下午14:00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体能测试。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前先检查身高,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4.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及俯卧撑(体能成绩对照表附后)。
5.体能测试为成绩加权计入总分,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或者测试中途退场的,体测成绩为0分。
(四)面试
1.在笔试和体能测试基础上,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照两项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同一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生须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 + 体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体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排序。
(六)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q.gov.cn)公布。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
5.涉毒检测。
6.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政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ah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在以上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应聘人员不足时,招聘名额划转到综合岗,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招录。
(九)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3.聘用后如发现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敖汉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全权委托赤峰市人试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ahq.gov.cn)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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