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职业学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招聘2人简章
来源:山东职业学院
2020-11-21 11:11:51
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时期,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唯一直属高职院校,也是山东省内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设有铁道学院(铁道研究院)、城市轨道学院(城市轨道研究院)、智能制造学院(智能制造研究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产业研究院)、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工程研究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人文与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国际交流学院(台港澳事务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职业高等教育研究院13个教学科研机构。
建校近70年,特别是高职办学的20余年来,我校紧密依托铁路行业发展背景,科学定位办学角色,精心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铁路现代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我校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共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励180余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级)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www.sdp.edu.cn点击“人才招聘”),浏览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高级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不符合专业要求将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2)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报名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szyzp319@163.com,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发送的材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3)报名材料:
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④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现场审核。应聘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66772208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711室人事处。邮编:250104
山东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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