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将乐县赴福建师范大学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52人通告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0-11-21 11:19:29
  关于赴福建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赴福建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核准,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52名(含2个2020年未招满的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将乐县赴福建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0日至2002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取得(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执行“先上岗、再考证”政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将乐县人民政府官网(www.jiangle.gov.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2:00现场报名。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广场 。
 
  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将乐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全部为紧缺急需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1.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到将乐县教育局报到,由将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如考察对象为2021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列入将乐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须在将乐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解聘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2323834(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4.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8-8770559。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将乐县赴福建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将乐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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