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荆州公安县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7人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县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用生命和汗水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我县非事业编制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27名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安县非事业编制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56号)精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例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卫生类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专、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我县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其中县人民医院5人、县中医医院6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县二人民医院4人、乡镇卫生院11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安县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9:00至2020年11月27日17:00。
报名地点:公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联系电话:0716--515606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免冠彩照4张、所在单位出具审查意见的《公安县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制作和发放笔试准考证。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上旬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研究确定,可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录公安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减少。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60%计算。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必须按照报考岗位报到上岗。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它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156061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8477
附件:
1、《公安县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公安县2020年面向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安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