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南通如东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来源:如东人才网 2020-11-23 16:32:51

  2020年下半年如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年下半年如东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11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下半年如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2月28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告。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 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09:00~12月1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09:00~12月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完善,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电话”栏内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09:00~12月3日11:3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09:00~12月3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网银或微信支付有关费用,微信支付的手续费自付),笔试费用100元。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09:0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5.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0年12月9日09:00~12月11日16:00登录如东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东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20883。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如东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0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年和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专学历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如东人才网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费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4197352、84513658;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0年下半年如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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