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肇东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22人公告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5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文件精神及绥化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22人,其中:乡镇初中招聘11人、乡镇小学招聘11人,具体学科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其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
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定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已在岗的特岗教师或今年报考已被录用的;
(3)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肇东市政府网站和教育局公众号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生以填表和填报志愿的方式,按专业对口和教师资格证等级进行填报相应的学校和学科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6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7日结束
4.报名地点:肇东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5.咨询电话: 0455-5973045
3.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核与体检
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前,要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面试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参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 )规定执行。
面试考核结束后,及时将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应栏目内。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没有参加考核和体检的或经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肇东政府网站和肇东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上岗工作,经培训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最低服务期未满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落实好编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保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出具同意以上相关规定的书面承诺(经司法公证部门公证)
特此公告。
附表:
肇东市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